各直屬庫,公司各部(室):
現將《國家糧食局關于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稷豐糧油公司糧食簡倉坍塌事故的通報》(國糧展〔2011〕37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司實際,提出以下意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單位要認真學習《通報》精神,吸取教訓,引以為戒,結合各自實際,按照省政府、國家糧食局、省糧食局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針對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問題,開展自查自糾,落實整改措施,嚴防事故發生。
二、各單位要結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活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閩安委〔2008〕29號),切實做好本單位安全生產級別評定和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三、各單位要結合春季庫存糧食檢查,認真組織對本單位的糧庫、糧庫建設工地進行全面安全隱患排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倉庫設施安全隱患,要按要求組織鑒定,并采取補救措施,迅速整改。對糧庫建設項目要嚴格把好設計、施工圖審查、工程驗收和資料歸檔關,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做好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督和指導工作。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