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屬(儲備)庫、代儲單位:
科學、規范地填寫省級儲備糧糧情檢查記錄簿、科保情況記錄簿,能為科學儲糧、提高管理水平提供準確、真實的依據。為統一規范填寫記錄,現將糧情檢查記錄填寫范本及科保記錄簿填寫說明下發給你們,請各承儲單位分倉保管員按照規范要求,認真、如實填寫相關的項目和內容。
一、記錄簿原則上只使用一個保管周期,若需重復使用,必須要有明顯的區分標志。糧食出倉后應保留存檔5年。
二、對發生在庫內同倉保管員移交的,仍沿用原倉記錄簿,但應在首頁“交接記錄”欄中備注確認。
三、記錄簿必須由黑色或藍色的水筆填寫,要求填寫規范,字跡工整,不得涂改,且應按規定要求懸掛于倉內指定位置。
四、除2013年輪換出庫的倉厫不必更新外,其它儲存省級儲備糧倉厫均從2014年1月1日起啟用新印制的記錄簿,原有記錄簿存檔備查。
福建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