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關于
開展“平安先行單位”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
各直屬庫,公司各部(室):
根據《福建省糧食局關于開展“平安先行單位”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閩糧辦〔2011〕172號)精神,為扎實推進公司系統“平安先行單位”創建活動,全面落實平安建設各項措施,確保省級儲備糧食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服務公司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與省委八屆九次、十次全會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緊緊圍繞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大局,堅持“發展第一要務、穩定第一責任”,準確把握“一崗雙責”要求;堅持“穩市場、保安全、強產業、惠民生”,著力完善糧食安全保障體系,廣泛組織動員各方面力量齊抓共管,深入開展平安先行單位創建,夯實基礎,落實責任,全面完成平安建設的各項任務,為確保我省糧食安全、社會長治久安、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做出積極貢獻。
二、總體目標
圍繞省委、省政府“四個位居前列、五個明顯增強、六個有效防止”的目標要求,落實社會管理創新各項任務,進一步深化“平安福建”建設,使省儲備糧系統平安創建領域持續拓展、機制持續創新、成效持續增強,健全完善糧食安全體系,確保糧食安全;健全內保防控機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穩定員工隊伍,確保不發生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事件、群體性事件、群死群傷治安安全事故、個人極端惡性案件和干部隊伍違法違紀案件。
三、主要任務
(一)健全糧食安全保障體系
一是規范儲備糧管理。繼續開展糧食倉儲規范化管理活動,開展糧油庫存安全檢查,提高儲備糧管理水平;全面落實原糧儲備和成品糧油儲備,做到數量真實,質量良好,確保需要時調得動、用得上。二是抓好糧食儲備訂單收購。進一步加強收購工作,做細做好將儲備訂單分解到戶工作,優化收購服務方式,全程配合當地糧食購銷公司做好有關工作,在開展直補工作中,做到“三堅持”,即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落實到種糧農戶,堅持張榜公布,并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工作,確保國家和省各項強農惠農政策措施落到實處,保障農民的合法收益,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三是推進糧食產銷協作。積極探索建立糧食安全長效機制,鞏固和發展與糧食主產省的協作關系,拓寬引糧入閩渠道。四是加強糧食質量監管。嚴把入庫糧食質量關,防止不合格糧食入庫,確保糧食安全。
(二)完善公司內部安全管理機制
一是加強公司內部安全保衛組織建設,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內部安全防范水平,確保公司及直屬庫內部無治安災害事故,無刑事案件。二是加強員工道德法制教育、國家安全教育、保密意識教育和日常管理。公司系統不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失竊泄密事件、無員工參與敵對組織、“法輪功”邪教及有害氣功組織、非法宗教組織活動,無員工違法違紀行為,無員工參與非法聚集等活動。三是深化“平安單位創建活動”。有效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警鐘常鳴,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三)健全安全生產長效防范機制
公司系統要依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對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重點物品的排查管控,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隱患。一是加強糧庫、辦公樓以及出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二是加強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嚴格運輸、儲存、使用規程,防止事故發生。三是切實抓好在建工程項目,特別是糧庫建設項目、改造項目、裝修裝飾工程的施工安全監管。四是以防為主,防范在先,嚴格規范糧食出入庫操作,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整改到位。直屬庫要建立健全防火防震等自然災害和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提高安全事故救援能力。
(四)逐步建立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機制
一是認真組織實施公司系統容易引發社會矛盾的重大決策、重大項目、重大事故的經濟效益和社會穩定風險“雙評估”。二是把化解矛盾糾紛的責任分解落實到班子成員身上,對可能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問題,主要領導要親自組織協調,及時有效加以解決。三是注意民意收集與信息反饋,堅持群眾觀點、群眾路線,發揮基層組織服務群眾、反映訴求、化解社會矛盾的作用,把不穩定因素就地解決在基層。
(五)健全抓系統帶單位創建工作機制
緊密結合公司特點和工作實際,開展富有特色的平安創建活動,不斷創新載體,強化措施,豐富內容,增強創建實效,提升創建水平。把平安創建工作與精神文明、黨建工作、創先爭優活動有機結合,推動業務與綜治維穩工作良性互動。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將建設“平安先行單位”創建活動納入年度工作的重要內容,擺上議事日程,落實創建工作機構和具體責任人,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公司成立“平安先行單位”創建活動領導小組,組長黃佑明,副組長林玉輝,成員:呂學榕、高仁貴、魏海東、林文生、陳陽。下設辦公室,主任呂學榕,成員:陳陽、陳世偉、葉芝紅。各庫要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為“平安先行單位”創建活動提供組織保證。
(二)強化責任意識。各單位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要從全局高度統籌綜治維穩工作,經常聽取匯報,研究對策,親自部署安排、檢查落實。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親自協調解決具體問題。班子其他成員也要落實“一崗雙責”的要求,齊心協力推進綜治維穩工作。對責任不明確,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造成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治安事件、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抓好部署落實。各單位要把綜治維穩工作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實、同考評。制定切實可行的創建實施方案,明確創建目標、落實創建任務、強化組織保障、健全長效機制,推動創建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要簽訂綜治責任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檢查、年終有總結。
(四)加強考核檢查。各單位要將綜治維穩績效作為領導干部年終述職考核的重要內容,與評先評優、考核提撥、獎勵懲處等直接掛鉤,推動綜治維穩責任的有效落實。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