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好國務院6月25日常務會議精神,最大程度挖掘糧食收儲潛力,以利于國家糧食收儲和跨省移庫糧食增儲工作,防止出現農民“賣糧難”,國家糧食局近日發出《關于對國家糧食倉庫進行清查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省(區、市)糧食局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對國家糧食倉庫立即進行一次全面清查。
通知要求,各地糧食部門和央企要從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戰略高度出發,按照“有倉必查、查必徹底、倉必裝糧”的原則,加強領導,周密部署,認真做好國家糧食倉庫清查工作,做到不重不漏、按時上報。通知強調,在清查中要堅持邊查邊改,完善制度。對完好糧倉挪作非糧用途的,要自清查之日起嚴肅整改,在一個月內必須整改到位,確保糧倉用于儲糧需要。對逾期未整改到位,影響裝糧需要的,要嚴肅追究企業負責人和上級糧食主管部門的責任。對需維修的糧倉、已報廢糧倉、已無法有效利用的死角倉和待報廢糧倉也要完善手續,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