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庫榮獲第十二屆(2012—2014年度) 省級文明單位稱號
發布時間:2015-07-08 | 閱讀:933 次
根據閩委〔2015〕11號關于《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2012—2014年度省級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的決定》文件精神,我庫榮獲第十二屆省級文明單位稱號。
我庫自被評上第九屆——第十二屆省級文明單位至今已連續四屆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幾年來,在省公司和各級文明委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始終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圍繞“三個文明”建設積極開展工作,以規范化管理為手段,認真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黨的群眾路線活動。主要做法:一是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為創建文明單位創造條件;二是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三是把開展文明建設與推動科學儲糧工作相結合;四是積極開展“道德講堂”及志愿者服務活動;五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線;六是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發揮工會在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作用;七是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樹立文明單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