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財務決算審計以及稅審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供應商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 采購項目簡介
1.1 采購項目名稱:福建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財務決算審計以及稅審采購項目
1.2 采購人:福建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
1.3 釆購代理機構:福建省建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 釆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5 采購項目概況:本項目分為一個合同包,兩個品目號。供應商需對整個合同包進行響應,不得只對其中一個品目號做出響應。
1.6 成交供應商數量:1家
2 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 采購范圍:
2.2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
2.3 服務地點:福建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及22個直屬庫所在地。
2.4 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按會計準則、企業制度、稅法等的相關規定。
3 供應商資格要求
3.1 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 資質要求: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具備國家行業主管部門頒發有效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和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證書。
(2) 財務要求: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資金財務狀況良好。
(3) 業績要求:不要求。
(4) 信譽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近三年內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以裁判文書網的查詢結果為準);
(5) 承擔本項目的主要人員要求:項目總負責人(1名):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項目技術負責人(2名):1名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1名具備注冊稅務師會員資格;
其他人員: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不少于1名,具備注冊稅務師會員資格不少于1名。
(6) 其他要求: 無 。
3.2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
(2)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 其他: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本次比選活動公正性;與參加本項目比選活動的其他供應商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與參加本項目比選活動的其他供應商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3.3 本次采購接受聯合體。
聯合體參加比選采購活動的,聯合體應滿足本條第3.1款規定的要求,且聯合體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條第3.2款規定的情形。此外,聯合體各方應分別滿足如下條件:應由具備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的供應商為牽頭人與一個具備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證書的供應商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比選活動。
聯合體應遞交聯合體協議書,且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參與本比選釆購項目,否則相關響應文件均無效。
4 采購文件的獲取
4.1 有意參加比選采購活動的單位,請于2022年2月8 日至2022年2月10日,每日上午9 時至12時,下午15時至17時(北京時間,下同),在福建省建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晉安區茶園路39號5層)購買采購文件。未購買采購文件的不得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4.2 釆購文件每套售價 100 元,售后不退。
5 響應文件的遞交
5.1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2 年2月11日9時30分,地點為福建省建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晉安區茶園路39號2層開標室) 。
5.2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未密封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拒絕接收。
若因特殊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新冠疫情等),經采購代理機構同意,供應商可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前通過快遞方式寄達響應文件。采用快遞方式遞送響應文件的,遞送途中的時間延誤、丟失、破損等風險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6 響應文件開啟時間和地點
響應文件開啟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進行,地點為響應文件遞交地點。邀請所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參加開啟會議,供應商未派代表參加開啟會議的,視為默認開啟結果。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釆購公告在福建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m.tangchuaner.cn/ )上發布。
8 評審辦法
綜合評分法
9 聯系方式
采購人:福建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福建省建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0號糧食大廈14層 地址:福州市晉安區茶園路39號2層
聯系人:鄭小姐、李小姐 聯系人:賈萍、潘佳婧
電 話:0591-87728835 電 話:0591=87518331
傳 真: / 傳 真:0591-87518993
電子郵箱: / 電子郵箱: /
2022 年2 月 7 日